通知公告

关于创建第二批党建工作“特色党委、品牌支部”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入开展提升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三基”建设)建设,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基层基础保证,学校党委决定开展第二批党建工作“特色党委、品牌支部”创建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校第二批培育创建6个党建工作特色党委、20个党建工作品牌支部。活动坚持培育为基、重在建设、典型引领、整体推进的原则,推动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实现我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组织保证。

 二、基本条件

 参加创建的各二级党组织要严格做到“五个到位”:党组织领导和运行机制到位,政治把关作用到位,思想政治工作到位,基层组织工作到位,推动改革发展到位;二级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严格落实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引领带动本单位各项工作取得优异成绩。参加创建的基层党支部要严格做到“七个有力”,教育党员有力,管理党员有力,监督党员有力,组织师生有力,宣传师生有力,凝聚师生有力,服务师生有力;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组织生活严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到位,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规范,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三、组织实施

 全校党建工作特色党委、品牌支部培育创建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按照申报、创建、验收三个步骤开展。

 (一)申报(2021年10月)

 参加申报的党组织,要在综合评估工作基础上,专题研究创建工作,确定本级党组织及所属党支部申报意向。参与申报的党组织要对自身党建工作基础、成功做法、特色经验等进行梳理和总结,凝练出“特色”、“品牌”名称;创建统筹谋划创建工作的工作目标、实施计划、预期成果,编制经费预算,按类别分别填写《河北北方学院创建党建工作“特色党委、品牌支部”申报书》(见附件)。“党建工作特色党委”项目,各二级党组织均可申报;“党建工作品牌支部”项目,各党委(党总支)可报1-2个;已经在第一批创建活动中创建通过的单位不得再次申报。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于2021年10月15日前统一报送组织部。

  (二)创建(2021年10月—2022年9月)

  组织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公布第二批创建单位名单。入选二级党组织和党支部(以下简称各建设单位)要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培育创建工作。建设期内,创建“党建工作特色党委”,要着重围绕破除“中梗阻”现象、抓好党建重点任务落实等出成果;创建“党建工作品牌支部”,要着重围绕严格“三会一课”、创新工作方法等出成果。成果形式主要包括:成熟有效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机制办法;优秀基层党建工作经验、特色案例;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有较大影响力的宣传平台、网络阵地;较高水平的党建研究论文、专著;经验推广示范、辐射带动成效等。

  (三)验收 (2022年 10月)

  2022年10月底前,组织部对各建设单位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各建设单位于2022年9月底,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培育创建成果。在审查总结报告、成果材料的基础上,采取听取专题汇报、实地考察验收等方式对建设单位建设成果进行综合评定。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党建工作特色党委、品牌支部的申报、推荐和建设工作,加强常态化跟踪指导,为入选项目提供必要的经费、资源条件等支持,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建设工作取得成效。

2.学校党委为建设单位提供专项经费支持,“党建工作特色党委”经费2万元,“党建工作品牌支部”经费1万元。相关经费严格管理、专款专用,各建设单位必须以项目方式提前将经费使用方案报组织部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

3.各建设单位要及时凝练宣传探索经验、培育成果、创建成效,有计划有步骤地把经验做法推广到全校,实现特色引领、品牌带动,推动学校党建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附件:河北北方学院创建党建工作“特色党委、品牌支部”申报书

 

                           中共河北北方学院委员会

                              2021年09月24日


附件:河北北方学院党建工作“特色党委、品牌支部”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