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学习宣传“河北省优秀共产党员”邢中山、冀凤学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8月5日,中共河北省委印发了《关于追授邢中山、冀凤学同志“河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冀字[2021]63号),追授在排查处置暴雨险情、组织群众转移避险途中因公殉职的承德县新杖子镇原党委书记邢中山和承德县新杖子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冀凤学同志“河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按照省委、市委要求,为进一步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现就做好学习宣传邢中山、冀凤学同志先进事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广泛开展学习。邢中山、冀凤学同志是在抢险救灾一线涌现出的扎根基层、心系群众,勤奋努力、恪尽职守,冲锋在前、舍生忘死的先进典型。全校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学习宣传邢中山、冀凤学同志先进事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学习内容,让每名党员了解他们的事迹、学习他们的精神,激励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砥砺奋进,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二、认真对标对表,勇于担当奉献。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邢中山、冀凤学同志先进事迹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往深里学、往实里学、往心里学。广大党员要结合自身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在政治品格、工作作风、奉献精神、担当劲头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对标对表,制定整改措施,持续鼓舞干劲,自觉以先进模范为镜,向先进典型看齐,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精神力量。

三、加强典型选树,激励创先争优。要广泛宣传邢中山、冀凤学同志先进事迹,营造学习先进的浓厚氛围。要认真挖掘总结我校在各个岗位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特别是对在学校重点工作中能扛硬活、敢打硬仗的先进典型,要及时做好宣传报道,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创先争优的激情动力。各二级党组织要将学习宣传先进事迹的好做法和培树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上报。